更新时间:2016.02.27
【代表人物】
韩玉芬
【机构概况】
1986年,根据豫发(1986)5号文件规定,撤销许昌地区,建立许昌市。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销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基层法院有禹州市法院、长葛市法院、许昌县法院、魏都区法院、鄢陵县法院、襄城县法院。许昌中院现在办公地点前进路中段。
2013年,许昌市中级法院机构改革,经批准成立的内设机构有28个:办公室,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庭指导组)、第二庭、第三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法官进修学院。
法院依法受理标的额为300万元(含300万)以上不满1亿元的案件和按规定可以受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来源:http://xcz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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