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代表人物】
张武
【机构概况】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风光秀丽黄山脚下,下辖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屯溪区人民法院、黄山区人民法院、徽州区人民法院、歙县人民法院、休宁县人民法院、祁门县人民法院、黟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信访科、执行局、法警支队、司法鉴定处以及政治处、研究室、行装处、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现有法官62人,高科技法庭8个。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和监督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黄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第一、二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来源:http://hsz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1/id/1172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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