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3
【代表人物】
【机构概况】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自1979年厦门大学复办法学专业以来,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厦门大学法学院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富有创新意识的学术梯队。全院现有法学专任教师81人,其中教授36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6人,约占教师总数的81.5%。在师资队伍中,3人为中央“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才”、1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
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走学术建院之路,厦门大学法学院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自1993年开始一直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挂靠单位和会长所在机构。国际经济法学科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国际投资法研究方向已具有相当的国际影响,联合国贸发会议于2010年遴选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的院校。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和“国际法律制度、两岸法律问题及和平发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211工程”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重点建设项目,法学学科获准列入“985工程”建设项目。近年来,厦门大学法学院立足于国际法及民商法等特色和优势学科,不断充实和提升其他后发学科的教学科研力量,整个学科建设呈现出了有梯次的均衡发展态势。在2005年、2009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法学学科评估中,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实力在全国法学院校中均排名第八。
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辩论队享誉海内外,在Willem C.Vis国际商事模拟辩论赛(英文)、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和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等三项全国性和国际性专业大赛中屡创佳绩。参赛队员曾于2006、2011年两度获得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华盛顿)诉状世界冠军,2012年获得Willem C.Vis国际商事模拟辩论赛(维也纳)反方诉状世界季军。
厦门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等8个教研室,此外还建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罗马法研究所、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并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定期连续出版的学术刊物有《厦门大学法律评论》(CSSCI学术数据来源集刊)、《国际经济法学刊》(CSSCI学术数据来源集刊)、《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东南司法评论》、《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及《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等。
(来源:http://law.xmu.edu.cn/xygk.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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