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代表人物】
魏斌、胡碧华、刘建东
【机构概况】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为江西省人民法院赣西南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51年7月改称为赣州分院,1954年6月改为赣南分院,1955年2月改称为江西省赣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4年6月改称为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撤地设市,1999年7月1日改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与赔偿委员会合署办公)、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等机构,下辖瑞金、兴国、章贡区、赣县、上犹、崇义、南康、大余、信丰、龙南、全南、定南、安远、寻乌、于都、会昌、石城、宁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9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66个人民法庭。市中级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147名,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41名,本科学历以上的占62.3%,硕士研究生占7.2%。
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第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审查处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办理知识产权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下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来源:http://gz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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