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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更新时间:2015.11.22

【机构性质】司法机构
【所在城市】 辽宁省>沈阳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24-22763560
【邮编】110013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代表人物】

曹岩、曲阿翔、王鹏、王晓航

【机构概况】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是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1948年11月2日,沈阳解放。同年11月20日,人民审判机关——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诞生。下辖和平、沈河、皇姑、大东、东陵、铁西等15个基层法院,人员编制2204名。 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依法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纠纷案件;依法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含港、澳、台)民事商事案件;复核涉外民事案件;负责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民事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调研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涉外民事审判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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