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代表人物】
马文婧、杨兴明、孙天文、刘淑敏、贾岩红、单汝黎、步延胜、全克滨、于晓松、王树江、李慧英、徐贵增、张一民
【机构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该省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最高层次,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1946年,依据黑龙江省建制,建有黑龙江、嫩江、松江、合江4个省级法院和81个市、县(旗)人民法院。1954年9月,4个省级法院合并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专区的专区级市人民法院改为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旗)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同时,设铁路、农垦和林区专门法院。现黑龙江省辖区设1个高级法院,16个中级法院,176个基层法院。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商案件。
(来源: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more.php?LocationID=020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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