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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更新时间:2016.01.02

【机构性质】司法机构
【所在城市】 内蒙古>包头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472-5179967
【邮编】014010
【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91号

【代表人物】

赵小华、贾丽珍、范玉星、宋金国

【机构概况】

包头市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2月6日,1955年8月正式更名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基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27768平方公里,人口230万。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审判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涉外、涉港澳台民事纠纷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所有权相关的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等权利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和劳动(雇佣)合同纠纷等一、二审民事案件;负责审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相应的民事审判工作。

(来源:http://btz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6/05/id/1119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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