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18
【代表人物】
陈文全、龙富泉、罗剑春、阮思宇、叶若思、于春辉
【机构概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除一般知识产权按键之外,该院有权管辖以下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一)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三)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但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使争议金额降至200万元以下的案件,应当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四)在本省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来源:http://www.szcourt.gov.cn/sfgk/kgjs/fygk/2014/11/21142335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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