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代表人物】
刘曙光
【机构概况】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0个基层人民法院,其内部的审判机构和相应的业务管辖范围分别为: 立案庭,是立案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种案件分别进行审查立案、审限流程管理、处理司法救助事宜、处理来信来访、审理程序性案件以及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商事、行政、刑事裁判之申诉、抗诉进行复查。 民事审判第三庭,主要负责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合同、侵权纠纷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等。
(来源:http://www.sgcourts.gov.cn/contentDetail.aspx?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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