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代表人物】
陈明辉
【机构概况】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挂牌成立,下辖城区、海丰、陆丰、陆河4个基层人民法院,13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职干部496人,其中,中院112人。
汕尾中院内设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法警支队、司法行政装科、机关服务中心19个职能部门。中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各类民事、行政第一、二审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等等。
(来源:http://swzy.gov.cn/content.aspx?MenuId=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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