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代表人物】
李彦凯
【机构概况】
1996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迁至现在的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9号。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警队伍不断壮大,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组宣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一、二、三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一、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等部门齐全。
民事审判第三庭:依法审判第一、二审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中级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来源:http://www.nxfy.gov.cn/fygk/201407/t20140715_2339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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