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06
【代表人物】
【机构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1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3号),设立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下放和整合的职责。
1取消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
2取消对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进行审批。
3将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交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承担。
4划入原省知识产权局保留的职责。
5取消、下放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其他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1 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和宏观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及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布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 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开展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与评估。
3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
4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5 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6 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科技、知识产权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拟订科技、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布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组织制定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与工程的实施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四)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资源共享。
(五)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牵头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
(六)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工作。牵头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七)负责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与服务工作。牵头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与政策,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开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科技惠民工作,推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组织实施,提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九)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十)统筹协调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促进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及相关工作。
(十二)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培训规划,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对外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或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的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负责省内及省际间的科技(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组织开展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指导市(州)、省有关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851-85814719 0851-85812429
电子邮箱:kjtgzst@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科学路16号
(来自:http://kjt.gzst.gov.cn/index.aspx?SqlPageId=FrontView_ONE&&newsInfoTypeId=M0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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