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06
【代表人物】
黄定承、杨庆武、耿 杰、李克顺、刘筱平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拟订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工作;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通讯社设在我省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政策措施,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对贵州广播电视台实行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自:http://www.gzpp.gov.cn/zwxx/2014-07/30/content_20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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