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3.20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重大工程,监督管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宣传工作;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监督管理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六)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网络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技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技术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工作,牵头组织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九)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推进全市著作权贸易活动,负责督查和调解著作权侵权案件及纠纷。
(十)监督管理全市印刷发行业,拟订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
(十一)指导和组织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工作;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出版物、音像制品的进口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市新闻记者的采编活动和驻蓉报刊记者站;负责全市新办、换发记者证的初审和报刊记者站的年检初审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自:http://www.cdbpp.chengdu.gov.cn/Html/Intro.asp?ClassID=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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