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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15.05.24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北京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10-88650000
【邮编】10082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代表人物】

张茅;刘玉亭;马正其;甘霖;何昕;刘俊臣

【机构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责有:1.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章。2.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3.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4.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6.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7.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8.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9.负责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1.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12.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来源:新华网/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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