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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5.12.04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浙江省>杭州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571-88383388
【邮编】310005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代表人物】

冯水华、吴国升、张雪林、夏建勇、马剑平、方金土

【机构概况】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大门,邮编310005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省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组织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依法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加强省著名商标的组织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开展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0571-88383388总机转

传真号码: 0571-88385209

监督电话: 0571-88391212

电子邮箱: sgsj@zj.gov.cn

网址: http://www.zjaic.gov.cn

(来源:http://gsj.zj.gov.cn/zjaic/zfxxgk/xxgkml/jgzn/zjsgsxzglj/gzzn/200804/t20080416_632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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