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06
【代表人物】
张显丰;孙承波;赵恩泽;赵连钧;马文博
【机构概况】
黑龙江省工商局是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政策;
(二)管理全省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企业名称,审查、核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三)监督检查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和市场管理、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全省注册商标工作,认定全省著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九)组织管理全省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市、地(不含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班子成员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核、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省委、哈尔滨市委组织部门管理哈尔滨市工商局班子;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系统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十三)负责系统保密、信访、统计、装备、信息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省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有关和行业协会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省工商局下辖有12个设区的市工商局,1个地区工商局,1个垦区工商局,有65个县(市)工商局,80个城区分局,1269个工商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7万人。根据省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省局现内设15个处室和1个直属分局,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直属7个事业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大力推进以服务工商、法治工商、诚信工商、责任工商、和谐工商和信息工商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型工商建设,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龙江”做出了积极贡献。省局先后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和荣誉30余次,2001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被评为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8年荣获全省“端正政风行风、促进经济发展”最佳单位。
★黑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65号,乘21路,112路,13路公共汽车于高谊街下车。
(来源:http://www.hlj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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