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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

更新时间:2015.12.13

【机构性质】教研机构
【所在城市】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755-26535113
【邮编】51806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代表人物】

蔡元庆、丁南、侯静坤、黄亚英、蒋慧玲、李薇薇、李晓凤、李扬、王炳成、魏秀玲、吴学斌、徐道稳、姚秀兰、叶海波、叶卫平、叶兴平、易松国、尹玉海、钟明霞、翟玉娟、曾月英、应飞虎

【机构概况】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发展,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曾由中国人民大学骨干教师帮助组建。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李泽沛教授、董立坤教授等都曾先后担任法学院(系)领导工作。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特区、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院已经成为以法学为主包含社会工作专业教学和研究,并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学科研单位。已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五千余名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目前作为深圳特区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在校本科生2000余人、各类研究生600余人。学位授权、重点学科、名牌特色专业和研究基地:

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1996年9月,国际私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扶持学科。

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12月,国际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重点学科。

2003年9月,国际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扶持学科。

2006年1月,获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

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

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

2011年1月,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6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6月,获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12月,获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9年7月,设立国家级“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2011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省部级“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

师资队伍:

深圳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8人。专职教师中现有教授18人、副教授32人、讲师17人、外籍教师1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4人。师资队伍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1.学缘广泛且国际化程度高。均毕业或来自数十所国内外知名院校,近半数教师曾分别在世界知名大学留学、进修和交流,其中有十多位教师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有优势。平均年龄不到40岁。高级职称教师占70%,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3.同行知名度高。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1人,2位教授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荣誉。现有20人(次)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理事以上职务,12人任广东省各类法学研究会的会长或副会长。

学科建设:

截止目前,法学院的法学专业,除军事法学科外,学科建设已涵盖其他所有二级法律学科,形成了二级学科发展各具特色、齐头并进的局面。

(一)国际法学

1.办学时间长,获首批省级重点学科至今。从1983年深圳大学创办法律系开始,国际法学一直是重点发展学科。1996年开始国际法学被评为广东省级重点学科,是全省最早的法学重点学科之一。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2.师资队伍优势明显。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0人、讲师2人。人数、学历职称和学缘结构在高校同专业中有明显优势。

3.学科研究特色突出。早在1996年就获得全国社科规划“九五”重点课题《中国内地与香港法律冲突与协调》。近年在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也有很好的影响。

4.人才培养和研究成果丰硕。近五年获省部级科研项目(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项,发表论文56篇,出版专著6部。在2009年广东省首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奖中荣获唯一的法学类优秀论文。在全国“第八届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中国)辩论赛”中获得冠军。

(二)宪法与港澳基本法

1.学术方向鲜明,成为国家和广东省的学科基地。设立了承担国家重要研究任务的全国唯一的基本法研究基地“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2.学术成果丰硕,标志性成果国内领先。获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5项。完成国际合作项目、横向课题近20多项。获得司法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5项。

(三)经济法学

1. 标志性成果领先。多个标志性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获得“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五届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省部级奖励近10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多项。

2.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力量优秀。学科带头人应飞虎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荣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首届“鹏城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

(四)知识产权法

1.科研实力突出,成果丰硕。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优秀”结项)和多项省部级、市厅级及横向项目;荣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优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2.建成省部级学科基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该基地系全国五个基地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的该类基地。

3.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与深圳市政府和著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联合共建了知识产权学院,成为“官、产、学、研”紧密结合培养高质量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

4.带头人知名度较高。朱谢群教授是首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库成员;李扬教授是博士生导师并曾多年在日本和台湾访学交流,著述颇丰。

(五)刑事法学

1.师资队伍实践经验丰富。有专任教师10人,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6名。曾月英、吴学斌、左德起、林伟强等都曾挂职或任职公检法机关。

2.研究方向明确,人才培养质量高。形成了经济刑法、港澳台刑法、俄罗斯刑法、刑事侦查、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方向。多名研究生参与过各类课题的调研、论证与执笔,在2009年挑战杯赛事中,取得深圳大学赛区特等奖、广东省赛区三等奖的佳绩。

(六)民商法学

1.形成一定的研究特色,成果比较丰硕。形成了房地产法、公司法研究方向和特色。近5年来在国内外发表论文约60篇,出版专著5部,出版教材4部,承担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5项。

2.师资队伍国际化程度高。有四位教师属于获得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研究机构:

法学院拥有九个校级研究机构,包括:宪政与人权研究中心、弱势群体保护研究中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律师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所、空间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台湾法律研究所。

人才培养特色和优势:

依托省级名牌专业、特色专业和优秀的师资队伍,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报考率和就业率均获得社会广泛赞誉。我院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如下:

1.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资源优良。选修课多、实践性课程多。校级精品课程几乎涵盖了所有法学基础课程。双语课和专业外语课受到广泛重视。聘有外籍教师常年开设多门全外语讲授的专业课。努力实现培养“素质好、基础好、上手快、转型快的事业骨干和创业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目标。

2.注重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旁听法院庭审、假期社会调研、双休日社会实践、学生法律援助活动等已常态化。学生均须完成为期3个月的专业实习。建立稳定实习联系单位28家,其中10家已签订了长期实习基地协议。聘请知名学者开设系列“学术讲座”。聘请实务界人士主讲的“法律实务精英论坛”已经课程化。教师辅导与学生读书报告相结合的“小经典精读”活动颇具特色。担任兼职律师的教师集体开设的“法律实务实训课程”深受欢迎。组建由校友、家长、法律实务界代表等多方组成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创了本科教学监督管理的新举措。

3.就业、司考、出国深造及各类大赛成绩喜人。统计数据表明,2005-2009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8.9% 。学生每年在国际专业大赛中均有获奖,其中在第八届JESSP国际法模拟法庭赛(中国)大赛中,我院学生代表队获得全国冠军。本科生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稳步提升,2009年达到22 % ,居全国同类学校前列。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中曾获得省级二等奖、三等奖多项,校级特等奖两项,一、二、三等奖多项。每年还有众多的毕业生到港澳及国外知名大学继续攻读研究生,其中2009年人数达到约60余名。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硬件设施完善。学校拥有独立的法律图书专馆,学院拥有可容纳30人的电子信息阅览室。截止2010年5月统计,学校馆藏中外文法律类图书20.4151万册、中文期刊90(种)、外文期刊12(种)、电子数据库56(种)、中文电子期刊88(种)、外文电子期刊638(种)。学院建有300多平方米的法庭科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总值417万元(截止2010年5月统计);学院还有设备齐全并可容纳350人的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

经过长期不懈的建设与发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教职工在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学生培养质量和专业特色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批优秀毕业生成为特区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的骨干中坚。法学院已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来源:http://law.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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