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0
【代表人物】
李少锋、岳旭阳、彭友雄、郭云雄、李云计、陈家明、张明祥
【机构概况】
高明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高明县人民法院和高明市人民法院。198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高鹤县,恢复高明县建制。1982年3月1日,高明法院正式与鹤山县法院脱钩,成立高明县人民法院。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明县撤县设市,属于佛山市代管的县级市,高明县人民法院也随之更名为高明市人民法院。2002年12月,高明市撤市立区,并入佛山市。2003年1月8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2009年5月22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迁入位于荷富路上的新审判综合大楼。
该院有权依法审判属高明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第一审合同、票据、股权、担保、保险等民商事纠纷;审判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来源:http://fy.gaoming.gov.cn/fygk/fyjj/201307/t20130722_4385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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