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18
【机构概况】
为适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职能作用,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武汉市人大于2005年2月22日审议决定,批准设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2005年5月28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正式揭牌。该院下设6个审判机构和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处,现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30人,法律硕士13人,大学本科29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属一级独立审判组织,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http://dhxjskfqfy.hbfy.gov.cn/DocManage/getDocsByFolder?folderNo=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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