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11
【代表人物】
汤剑峰、陈晨磊
【机构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在奉化县人民政府内设司法科,1951年10月始建奉化县人民法院, 1973年3月法院恢复,1988年11月奉化撤县设市,改称奉化市人民法院。法院内现下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行政非诉审查执行庭、立案庭、执行局(执行实施科、执行裁决科、执行监督科)、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等25个内设机构和江口法庭、溪口法庭、莼湖法庭3个派出法庭。共有各类编制147个,其中中央政法编制124个,行政工人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个。实有人数128人,尚缺编19人。另有速录员、执行辅助人员、文员、驾驶员等各类编外人员101人。目前,奉化市人民法院设党组1个,机关党委1个,党支部14个,共有党员134名(含退休支部党员)。
民事审判第四庭: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以及岳林街道和大堰镇的民商事案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事项。
(来源:http://www.fhfy.gov.cn/webHtml/wenbenye.aspx?cid=879&pid=773)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