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28
【代表人物】
高玉;王胜利;赵立柱;万进儒
【机构概况】
依据保市政办〔2010〕40号《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关于文化、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政府规章草案、制度并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新闻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文化市场。
(二)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文化市场的发展战略、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组织执行;拟订全市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开发规划,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播出节目的政治内容、质量的审查。
(三)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研究、生产,主办全市性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按照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宣传和利用等业务工作。
(四)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推动和指导群众文艺活动,发展全市图书馆和博物馆事业,组织、举办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审核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五)管理全市演出、电影电视、出版、印刷、图书、音像和包装装演印刷品印刷经营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文化娱乐市场和美术品经营市场;指导、监督文物经营单位的购销活动;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外事工作。
(六)制定文化经济措施,统筹安排市拨文化事业经费、推动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的规划、开发和利用。负责国拨、省拨、市拨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文物事业费和基建经费的计划和管理。研究提出多渠道筹措文物保护经费的措施。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处理意见。
(七)指导市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调整,参与制定有关文化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政策,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申报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发射台的建立和撤销;协调、指导县(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方面的有关事项。审核申报文物经营单位的设立和撤销。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www.bdw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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