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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更新时间:2015.05.21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351-4225724
【邮编】03000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代表人物】

田志捷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系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科技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指导本系统的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和重大技术项目建设。

(三)负责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活动,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市场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依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及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政府奖的评比;指导全市艺术教育工作,对全市文学、艺术(舞台、美术、广播电视、雕塑、书法、摄影等)事业实施宏观管理。

(四)负责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和社会文化社团等公益类事业机构,积极组织实施体制改革;指导开展群众性业余文化工作;对全市文化艺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实施归口管理;监督指导重点公益文化设施建设;协调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

(五)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开发和重点文化设施建设;配合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负责文化企业行业管理。

(六)依法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报刊、网络宣传工作;依法对市属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实施管理,审读报刊、内资等出版物并进行评价;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监听监看。

(七)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行业)管理,依法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负责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核、核准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负责对本地有线电视设施和有线电视播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八)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和出版物“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全市演艺、图书、音像、印刷、复制、网络游戏等文化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队伍建设;受委托组织实施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行业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制定年度交流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对被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www.tywh.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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