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21
【代表人物】
闫锦绣
【机构概况】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全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监管全市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五)负责对全市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社会影视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七)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和管理。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及内容初审。
(八)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九)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拟定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审批、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艺术类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监督。
(十三)管理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年度交流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五)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出版物鉴定工作,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或审批及监管。
(十六)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十七)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驻市记者站的管理。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www.jc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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