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07
【机构概况】
洛阳市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拟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其他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
(二)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三)研究、制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知识产权法律实施和执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
(四)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及假冒专利行为。
(五)负责专利统计与分析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许可贸易,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六)组织专利信息传播与服务,制定市内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
(七)组织、规划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指导市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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