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21
【代表人物】
杨金贵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在市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广播电影电视领域、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重大新闻出版活动。
(四)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艺术类博物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审核、备案,负责对全市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文化艺术领域、广播电影电视领域、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市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重大工程;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八)拟定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广播电影电视产业发展规划、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产业、新闻出版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九)拟定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负责动漫、网络游戏的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稽查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审核、监管。
(十三)负责对全市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基金会进行登记前审查、核准和日常监管。
(十四)负责对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审核、监管。
(十五)负责对全市出版活动进行监管,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十六)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内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及监管。
(十七)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八)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监管,负责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九)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
(二十)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二十一)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二十二)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二十三)指导全市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职称评审工作。
(二十五)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推进对外文化的合作、交流与发展。
(二十六)依法依规负责对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管理。
(二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mhsJ15QKYfG9Un-r8sPnm6M--fB9oFF3DFNEbjNZJ3N6P1nwzUASXEiRtTxxwLoUXCuxkLWPfCkhe4SeiXyL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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