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24
【代表人物】
闵霄
【机构概况】
一、贯彻党和国家及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质机制改革,协调和指导全市区域文化发展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承办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工作,拟订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的政策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出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五、负责监督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复制、发行,查处全市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六、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七、拟订全市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八、拟订文化市场、演出市场管理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实施前置审核。
十、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协调规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十二、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扶持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
十四、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
十六、负责广播电视传送网(含有线电视)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
十七、负责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有限网络的规划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对全市卫星和广播电视设施进行管理。组织推进广 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和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测、监管;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九、负责县(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来源:http://aslibra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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