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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文化局

更新时间:2015.05.24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网址】
【电话】0413-7500661
【邮编】113000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市政府大楼

【代表人物】

刘英伟

【机构概况】

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系统体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制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促进各门类艺术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四、研究拟订文化市场管理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五、研究拟定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协调、规范全市性社会文化活动。  

六、研究拟定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扶持农村电影市场发展。  

七、研究拟定全市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开发、利用。  

八、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设施建设。  

九、归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工作。对出版业、印刷业及图书、报社、期刊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查处取缔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活动;  

十、负责著作权和版权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发掘、文博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http://www.fszwgk.gov.cn/bookins.asp?t=2&s=30&i=242&m=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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