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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更新时间:2015.05.24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所在城市】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话】0571-87163108
【邮编】310000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代表人物】

寿剑刚;单烈;王国富;黄柏青;华宣飞

【机构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公共服务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欠发达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订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及版权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省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六)负责指导推进新媒体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负责拟订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发展,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落实协调推动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工作,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播映和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加强对境外节目引进、落地和接收的监管,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有关省级重要媒体的宣传、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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