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06
【代表人物】
丁晖、柳松华、曹远新、刘曦、杨毅光、汤德辉、陈文宝、陈良
【机构概况】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是主管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序号
主 要 职 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有关的政策、法规及发展规划、计划。
2
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管理全省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设施建设布局、经费综合平衡工作以及文物保护、维修、考古发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3
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审批(审核)有关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单位及活动;对本省从事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行业的机构(含民办机构)、活动及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
4
对全省印刷行业实施行业监管。
5
组织、管理全省性和重大文体活动;组织全省重点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有关产品的审读、鉴定;查处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
指导、管理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工作的对外交流;审核、报批对外文体交流项目和进出口文化精神产品。
7
负责制定全省有关文化艺术(含动漫、游戏)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推动相关事业、产业发展。
8
依法审批发放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指导、管理全省文化艺术市场、文物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新闻出版市场和体育市场,以及其他提供精神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社会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
根据中央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我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查处大案要案。
10
负责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11
负责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省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系统的队伍建设。
12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
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体育运动工作。
(来源:http://wtt.hainan.gov.cn/swtt/zwgk/jg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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