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2
【培训主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
【培训师资】
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方面专家
【培训对象】
法院系统工作人员。
【培训单位简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据宪法等法律的规定,除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案件外,对在下辖的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县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培训课程内容】
北京市法院2011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2012年,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推进,各行各业、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可以预见,知识产权纠纷必将继续显著增长,有的案件甚至可能成为中外媒体关注的焦点。本次培训旨在使北京市各级法院明确:要以案件审判为中心,尤其要重点审理好涉及著名文化企业、文化名人以及文化热点问题的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审理中取得突破;要围绕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高水平的调研,力争形成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开展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特色审判”;要发挥行业协会集中的区位优势,落实好各项委托调解机制;要继续加强能动司法,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要努力保障中关村示范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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