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2.2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其前身系成立于1988年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改为现名。2004年11月26日,中心跻身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行列,由此步入新的发展时期。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6年5月13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决定依托本中心,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2007年,武汉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依托本中心成立。同年,知识产权所隶属的民商法学科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8年9月,中心“知识产权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是年,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正式挂牌成立。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由著名知识产权学者吴汉东教授担任中心主任,聘有110余名分别来自德国慕尼黑马普知识产权/竞争法及税法研究所、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德雷克大学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台湾政治大学、东吴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实务部门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担任学术顾问、专兼职研究人员。中心设立了由13名成员组成的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指导机构,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吴汉东教授担任副主任。
代表人物:郭寿康, 王景川, 刘春田, 吴汉东, 曹新明, 朱雪忠, 易继明, 李明德, 张今, 张平, 张玉敏, 陶鑫良, 王兵, 刘恒
自成立以来,中心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司法部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70余项,出版专著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500多篇,编著“十五”、“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研究生教材、现代法学教材、非法学类高等教育通识教材及全国自学考试、全国领导干部培训和中央党校培训教材、保护知识产权培训教材共计30余部。研究成果曾获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首届中国法学成果奖二等奖、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奖一等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二等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等奖励40余次。此外,中心还参与了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咨询论证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
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为宗旨,结合本校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优势,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法学理论基础厚实、法学专业知识宽广、实践能力强、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本专业依托我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以及知识产权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知识产权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同时借力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以及宪法、民商法等国家级精品课程,以及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本专业对知识产权法学及相关理论和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素养和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成为既懂经济和管理,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学生毕业后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工作。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的学习,毕业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能力;
2.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
3.了解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党的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对象
我校及联合办学的“七所学校”和“十所学校”全日制非法学专业10级普通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主修专业已修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参加法学辅修双学位的学习。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四——第八学期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上课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
四、专业方向及课程设置要求
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主干课程: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竞争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实务、合同法、网络知识产权法等。
五、学分要求
法学辅修双学位总学分5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45学分,实践环节(专业学位论文)5学分。学生取得修读法学辅修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六、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及说明
法学院辅修双学位全程教学计划表
法学学士学位(知识产权方向)计划表
序号 |
课 程 |
学时/学分 |
时间 |
备注 |
1 |
法理学* Jurisprudence |
48/3 |
二下 |
校级精品课程 |
2 |
宪法与行政法学* Constitu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aw |
24+24/3 |
二下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3 |
民法学* Civil Law |
64/4 |
二下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4 |
刑法与知识产权保护* Criminal Litigation and IP Protection |
64/4 |
二下 |
国家级精品课程 |
5 |
知识产权诉讼与仲裁* IP Act and Arbitration |
48/3 |
三上 |
|
6 |
侵权责任法* Tort Law |
48/2 |
三上 |
|
7 |
著作权法* Copyright Law |
48/3 |
三上 |
|
8 |
专利法* Patent Law |
48/3 |
三上 |
|
9 |
商标法 Trademark Law |
48/3 |
三下 |
|
10 |
竞争法 Competition Law |
40/3 |
三下 |
|
11 |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IP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
40/3 |
三下 |
|
12 |
知识产权管理 IP Management |
48/3 |
三下 |
|
13 |
知识产权实务 IP Practice |
48/3 |
四上 |
|
14 |
合同法 Contract Law |
48/3 |
四上 |
|
15 |
网络知识产权法 Internet IP Law |
32/2 |
四上 |
|
16 |
学位论文 Graduation Thesis |
5周/5 |
四上寒假/四下 |
|
合计 |
(720+5周)/50 |
说明:加“*”号标志的课程属辅修专业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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