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2
【培训主题】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侵权纠纷与专利行政诉讼及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班
【培训师资】
周云川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陈文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程永顺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韩晓春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副巡视员
【培训对象】
各级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相关研究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法律事务部及研发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各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管理人员;各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教研人员;各人民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等。
【培训单位简介】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英文译名:China Intellectual Property Society,英文缩写:CIPS),研究会的前身是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1984年12月12日,由中国专利局发起成立了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筹委会。1985年3月29日中国工业产权研究会正式成立。1990年11月30日更名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社团法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大会代表由各地方、各部门民主协商和选举产生。
【培训课程内容】
最高院即将发布的《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主要内容解读;《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主要内容解读;《专利授权确权案件审判标准司法解释》解读;专利侵权判定基本原则(案例详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若干问题;专利产品的修理、再造与专利侵权的认定 (案例详解);新产品方法专利侵权举证责任倒置问题分析(案例详解);针对老产品的制造方法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例详解);诉前禁令在专利侵权纠纷中的运用(案例详解);技术特征的简单替换构成专利等同侵权(案例详解);多余指定原则及其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案例详解);禁止反悔与等同原则主张并存时,如何判定专利侵权(案例详解);不同当事人分段加工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案例详解);检索报告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作用(案例详解);在先专利说明书公开的非专利技术方案构成现有技术(案例详解);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与抗辩理由(案例详解);当专利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笔误时的权利要求应如何解释(案例详解);故意省略专利技术特征是否构成侵权(案例详解);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色彩对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影响;要部判断的存废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影响(案例详解);如何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与使用(案例详解);外观设计的相同或相近似判断(案例详解);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名称和分类不同,但在用途、功能上具有同一性,是否属同类产品(案例详解);专利侵权诉讼中止若干问题(案例详解);专利侵权法律救济;外观设计授权审查标准及方式(案例详解);用方法定义、用途限定的产品发明的专利保护(案例详解);相似方法权利要求创造性的判断方法和原则(案例详解);专利法第22条第24款与第26条和第3款的竞合(案例详解);有关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例详解)。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了解《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内容;提高相关人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能力;深入学习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的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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