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95年改制成立法学院,是上海地区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9名,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17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已达80%。
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教育,设有国际经济法、商法、行政管理和国际政治四个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3个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法学)法律硕士和(非法学)法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法学院高度重视法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已有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贸易法学科和学校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科,在WTO法、国际服务贸易法以及民商法的侵权法和金融证券法领域均有独到的研究优势。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些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较高的办学声誉和影响力。现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上海地区知名的法学院之一。
教师:冯 军,郭学堂,高永富,洪莉萍,李 亮, 母天学, 倪受彬,乔宝杰等。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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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2区域经济学 01空间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研究 02区域经济与开放经济联动关系研究 03城市化、经济集聚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
2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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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金融学 01国际金融 02货币理论与政策 03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04公司金融 05证券投资 06金融市场 07分险控制与保险 08金融服务贸易 |
5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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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产业经济学 01产业组织理论前沿及其应用研究 02产业规制、产业网络与网络经济学 03产业集聚与产业转移理论与实证 04公司与合约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05信息、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与应用 06人口、资源、能源与环境经济学 07服务产业问题研究 |
25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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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国际贸易学 01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国际贸易实务研究 03多边贸易体制研究 04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05服务贸易研究 |
5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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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数量经济学 01数理金融 02金融数据挖掘 03数据挖掘 04数理经济学 |
15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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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1金融工程 01金融工程数量方法研究 02金融工具设计及风险管理研究 03资本市场及证券投资研究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33西方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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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5民商法学 01资本市场法 02商事组织法 03比较民法 |
2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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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7经济法学 01市场规制法 02金融法制 03 经济法与行政管理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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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9国际法学 01国际经济法 02国际贸易法 03国际投资法 04国际金融法 05国际公法 06国际私法 07海商法 08 国际法和国际关系 |
3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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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Z1知识产权法 01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制度 0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
7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民法、民事诉讼法④877法理学、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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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Z2 世界贸易组织法 01国际法与经济法 0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03争端解决与公平贸易 04WTO法律文献翻译 |
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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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22民法、商法(各75分)④811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各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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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02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研究 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研究 0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与实践 0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意识形态研究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66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④82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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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商务外语学院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1英国文学 02美国文学 03澳大利亚文学 04翻译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二外:日语、242二外:法语(二选一)③ 733基础英语④899翻译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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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3法语语言文学 01法语语言学 02法国文学 03跨文化商务研究 |
3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55综合法语④944法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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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05日语语言文学 01日语语言学 02商务日语 03日本文化与文学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44综合日语④933日语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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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1商务英语 02 翻译 03 语言学 04 教学法 |
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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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41二外:日语、242二外:法语(二选一)③733基础英语④899翻译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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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会计学 01会计准则及会计信息监管 02公司财务与税务筹划 03管理会计与绩效评价 |
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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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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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企业管理 01国际企业管理 02企业战略管理 03人力资源管理 04跨文化管理 05跨国并购 |
15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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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旅游管理 01旅游服务管理 02会展管理 03都市旅游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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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1项目投资与评估 02技术创新与创业投资 03资本市场与风险分析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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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1财务管理 01公司财务治理与财务风险控制 02公司财务行为与绩效评价 03资本市场运营 04应对贸易壁垒的财务策略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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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2审计学 01管理咨询与审计服务 02公司治理与审计监管 03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 04风险管理与审计控制 05政府审计与财政绩效 |
5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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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3市场营销 01战略管理 02奢侈品与品牌营销 03渠道与销售管理 04跨文化管理 05创业营销 |
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44管理学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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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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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科目 |
笔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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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 |
区域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城市经济学 |
金融学 |
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投资学、英语听说 |
货币金融学 |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学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贸易、英语听说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贸易、中国对外贸易 |
产业经济学 |
产业经济学、英语口语或翻译 |
产业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
数量经济学 |
英语口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运筹学 |
统计学 |
统计学、运筹学 |
金融工程 |
金融工程学、英语听说 |
金融学综合(金融市场、金融学) |
财务管理、证券投资学 |
民商法学 |
民商、商法、法律英语 |
民法、商法 |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
经济法学 |
商法、经济法、法律英语 |
商法、经济法 |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
国际法学 |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英语 |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
知识产权法 |
民法、知识产权法、法律英语 |
民法、知识产权法 |
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
世界贸易组织法 |
民商法、法律英语(各50%) |
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经济法(各50分) |
法理学、宪法学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听说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英语语言文学 |
听力与面试 |
基础英语与翻译 |
语言学、文学综合知识 |
法语语言文学 |
面试 |
汉法互译 |
基础口译、法语写作 |
日语语言文学 |
高级日语视听说 |
日汉互译与日文写作 |
高级日语、日汉互译与日文写作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听力与面试 |
基础英语与翻译 |
翻译、英文写作 |
会计学 |
财、会、审综合知识、综合英语口语 |
财务成本管理(25%)、财务会计(50%)、审计(25%) |
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综合知识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原理、国际企业管理、英语听说 |
管理学原理 |
国际企业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
旅游管理 |
旅游学概论、英语听说 |
旅游学概论 |
旅游地理学、旅游规划原理方法与实务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技术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英语听说 |
技术经济学 |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 |
财务管理 |
财、会、审综合知识、综合英语口语 |
财务成本管理(50%)、财务会计(25%)、审计(25%) |
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综合知识 |
审计学 |
财、会、审综合知识、综合英语口语 |
审计(50%)、财务会计(25%)、财务成本管理(25%) |
微观经济学、会计学综合知识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消费者行为、英语听说 |
市场营销 |
消费者行为、营销调研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5年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我校拟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60名。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表一)所示为拟招生情况,仅供参考。
表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初 试 科 目 |
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 |
3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035102法律硕士(法学) |
3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一、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二年半,全日制学习。
二、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22000元/年,共55000元
■法律硕士(法学):20000元/年,共50000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其它”)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师范大学,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部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28日。
2、初试科目(详见表一: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15年3月下旬在研究生部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15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复试通知书为准,我校不再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表二:复试内容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相同专业的调剂生参加复试,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本科所学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的调剂生参加复试。
表二:复试内容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
口试科目 |
笔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大学英语、民法、商法 |
民法、商法 |
无须加试 |
法律硕士(法学) |
法律英语、民法、商法 |
民法、商法、国际经济法 |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
六、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二)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学习期间待遇
1、国家助学金:500元/月;
2、学业奖学金覆盖率90%:特等奖12000元/学年、一等奖9000元/学年、二等奖6000元/学年、三等奖3000元/学年;
3、其它校外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爱建奖学金、阿登纳基金会奖学金等;
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由学生申请。
八、毕业就业
为了满足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社会需求,除定向就业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就业合同由就业单位安排就业以外,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毕业研究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我部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打印,保留至复试结束,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究生部。
(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就业单位必须是考生目前所在单位,应届生不得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其它
我校对法律硕士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4年10月底关注我部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同等学力”四个字。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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