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培训班
更新时间:2016.01.06
-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官方网站】:点击进入网址
- 【单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 【培训时间】:2015-07-21 -
2015-07-21
- 【专业类别】:综合
- 【培训性质】:行政机构培训
-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41号中科院新疆分院四楼会议室
-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鑫; 电 话:0991-3836548。
【培训主题】
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培训班
【培训师资】
李顺德、张艳、尹锋林、罗先觉、唐素琴、闫文军
【培训对象】
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新疆分院系统两所一台相关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
【培训单位简介】
为贯彻《专利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85年5月13 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管理处(1991年8 月更名为自治区专利管理局),隶属于自治区科委。该局是负责管理全区专利工作的县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人,内设机构有信息部、实施部、法律部和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贯彻《专利法》,调解处理专利侵权、专利权转让和专利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纠纷;宣传普及《专利法》、专利知识,培训专利工作人员,起草、制定自治区有关专利管理工作法规、规定和办法;负责组织制定自治区专利发展规划,管理自治区技术进出口有关专利工作和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指导各地、州、市专利业务工作;领导自治区的专利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专利技术实施工作,管好用好专利开发实施基金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0]226号文件精神,将自治区专利局更名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厅级)。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专利工作和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事业单位。
经中国科学院批准,于1978年9月29日恢复了新疆物理研究所、新疆化学研究所、新疆生物土壤沙漠研究所、新疆地质地理研究所和人造卫星乌鲁木齐观测站、科学仪器厂、图书馆七个科研事业单位。原民族历史研究所进入新疆社会科学院;由新疆地质地理研究所的地质部分为主体组建了新疆地震局,原新疆地质地理所后改名为新疆地理所;由于射电天文成为业务主体,乌鲁木齐人造卫星观测站后改名为乌鲁木齐天文站;1998年7月7日,新疆生物土壤沙漠研究所与新疆地理研究所整合为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2002年3月28日,新疆物理研究所与新疆化学研究所整合为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2003年3月11日,新疆分院图书馆移交给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培训课程内容】
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法介绍;
2、科研院所对外科技合作法律实务问题;
3、科研院所对外科技合作法律实务问题;
4、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法律实务问题;
5、职务发明创造法律实务问题;
6、知识产权诉讼实务问题。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中国科学院;十二五;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计划》要求精神,加强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新疆分院系统所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掌握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实务,强化知识产权过程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