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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24-25494900; 传真:024-2549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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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其前身是始建于1993年11月的沈阳工业大学经法系。
 
文法学院设有法学系、艺术系、新闻传播系、人文素质教研部、实验中心,以及辽宁知识产权研究院、经济法研究所、科技法研究所、辽宁省科普统计工作站等教学、科研单位。
 
学院具有硕士、学士两级学位授予权,其中法学学科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授予硕士学位的专业: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传播法学等七个专业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有:法学、知识产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告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硕士生导师18名,教授6人,校聘教授6人,副教授17人,高级工程师1名,博士6,辽宁省教学名师1人,辽宁省优秀教师1人,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3人,校教学名师1人,校教学优秀教师4人。法学系10名教师具有律师资格。
 
文法学院设有1个实验中心,成立于2008年4月,现已建成涵盖法学、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三个学科门类的文科综合性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承担着学校法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与环境设计专业、广告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两个层次的实验、实践教学任务。中心下设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实验室、图文图像设计制作实验室、影视广告制作设计实验室、摄影采光实验室、大学生实验创新平台及汪江在线学习与心理沟通平台。
 
学院设有资料室,阅览面积300余平方米,藏书32000余册及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和电子图书。
 
学院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和实践。近三年来,获第七届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项目2项,省第十二届教育软件大赛三等奖2项,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校教改立项12项,校精品教材奖8项,校级精品课等5门,建成两支校级教学团队。2011年获校青年教师大奖赛一等奖1项,
 
  学院学术研究氛围浓厚,科研成果显著。仅以近3年计,承担省、国家级项目 60余项,科研经费达200余万元,多项成果获国家、省级奖励。编写教材和著作26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与会议上发表科研论文近200篇,其中被国际重要期刊检索、收录40 余篇。系辽宁省人大地方立法顾问单位,参与辽宁省的多部地方立法起草工作。与英、法、日、韩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已有两批学生到台湾世新大学进行交换学习。
 
  新闻传播系致力于在广告策划、品牌策略、企业文化和媒介战略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策划、创意、导演企业电视广告专题片或专题节目50余部,为企业策划广告80余项。完成的企业委托课题沈阳华创风能和沈阳五爱集团企业文化、形象策划具有较高的水准,为企业创造间接经济效益近亿元。学院于 2008年成功主办了东北地区金犊奖校园巡讲会;于2010-2014年连续5年成功举办了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东北区校园巡讲会。广告学专业学生在参加教育部举办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辽宁省金奖6项。。
 
文法学院注重学生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培养,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学习、成长、身心健康的活动。在近5年的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学院学生获得全国竞赛银奖1项、铜奖2项;辽宁省特等奖4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2项。在近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共18项。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作品获东北及省赛区一等奖、金奖等40余项;
 
新闻传播系学生在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05年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文法学院学生近年来在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中,获得全国竞赛二等奖4项,三等奖1项,辽宁省特等奖3项、金奖6项、银奖4项的优异成绩。
 
  文法学院的毕业生以其基础知识扎实、工作作风朴实、为人正直谦虚和勇于创新创先的良好品质,普遍得到了社会各用人单位的认可。很多毕业生成为在重大事件和特定环境中舍己为人的模范和在平凡工作中创出佳绩的优秀工作者。
 
  文法学院的全体师生员工正满怀信心地为建设师德典范学院、人文素质教育办学有特色的学院而努力奋斗!
 
【师资力量】

教师:周绍强副教授,黎利副教授。

+沈阳工业大学-2015-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符合我校《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规定,须本科毕业满6年,具有高级职称,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3篇以上;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招生人数及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约为56人(实际招生计划待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确定),报名和考试时间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17日—2015年1月18日
考试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13日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是指在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5日登录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点击“博士报考登记”链接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考系统进行报考。
现场确认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15年1月17日—2015年1月18日到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A213进行现场图像采集。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要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二)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四)体检表;
(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沈工大校发[2005]163号)文件规定,提交职称证书;
(六)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2014年10月修订)文件规定,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七)硕士论文和答辩决议;应届硕士和硕博连读提供在学证明;
(八)二代身份证;
(九)已发表代表性论文。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六、录取
初试总成绩300分,其中含外语100分,业务课一100分,业务课二100分;
复试总成绩150分,其中含外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评价。
最终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和分导师招生计划确定。
每名导师每年招生人数(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七、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予录取。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如学校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办法。
 
八、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若本简章与教育部2015年相关工作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2015年文件为准。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根据国家规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具体收费、奖助标准及办法,我校将根据辽宁省相关文件制定,并及时上网公布。
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研招办。
考试地点:沈阳工业大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招生网站: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
单位代码:10142
学校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627信箱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电话:024-25494900传真:024-25499973
联 系 人:姚勇 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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