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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

更新时间:2015.11.29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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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占地面积294多万平方米。校园分为两个校区,五山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高校区,校园内湖光山色、绿树繁花,民族式建筑与现代化楼群错落有致,文化底蕴深厚,是教育部命名的“文明校园”,大学城校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内,是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管理完善、制度创新的现代化校园。两个校区交相辉映,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 华南理工大学原名华南工学院,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期,是以中山大学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理工学院、岭南大学理工学院工科系及专业、广东工业专科学校为基础,调入湖南大学、武昌中华大学、武汉交通学院、南昌大学、广西大学等5所院校部分工科系及专业组建而成,1988年改为现名。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作为组建基础的中山大学工学院源于1931年成立的国立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华南联合大学理工学院由1930年成立的私立广东国民大学工学院和1940年成立的私立广州大学理工学院合并而成;岭南大学理工学院可追溯至1930年成立的岭南大学工学院;广东工业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其历史可追溯至1910年清政府创办的广东工艺局。这些院校是早期中国南方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摇篮和民主科学思想的重要策源地。 1960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先进单位,同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通过“211工程”部门预审,进入国家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1999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成为全国第一批“本科教学优秀学校”;同年,经科技部、教育部批准,成立国家大学科技园;2000年,经批准成立研究生院;2001年,实行新一轮部省重点共建,学校进入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985工程”)行列,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2012-2014年,连续三年进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2014年工科排名进入前50名。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南理工大学成为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目前,学校共设有27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广州学院);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8个博士点,196个硕士点,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4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有工程博士(2个领域)和工程硕士(25个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法律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有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1个本科专业。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风景园林学等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十位。化学、材料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物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6个学科进入国际ESI全球排名前1%。 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国内成立较早(2004年)的知识产权专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社会服务机构。2004年学院成立后成立了知识产权研究所,负责知识产权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所所长为关永宏教授,副所长为李春芳副教授;2008年1月正式成立知识产权系,主要职能为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工作。同时,保留知识产权研究所,主要职能为负责知识产权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知识产权系主任为关永宏教授,系副主任为孟祥娟副教授;2007年后又组建了独立的“兴华人才”知识产权学科团队,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研究力量和教学力量,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兴华人才”知识产权学科团队学术负责人为关永宏教授。 在学院的支持和全体教师的积极努力下,我院已经制定了较科学的知识产权专业级学科发展规划;建立起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学历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完善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知识产权专业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知识产权科学研究获得了丰硕成果;知识产权社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国内外合作交流全面深化。经过近十年的建设,我院知识产权专业与学科已经成为泛珠三角区域领先、国内知名、国外影响逐步扩大的知识产权专业和学科。

【师资力量】

知识产权系(研究团队)现有专职教师(研究人员)11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教师9人。其中博导1人、硕导9人。同时,外聘著名知识产权专家教授8人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外聘校外研究生导师20余人。

【代表成果】

2005年以来已经承担的国家、省部级知识产权研究项目超过72项,其中包括:(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广东省社科基金、广东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15项;(2)国际合作项目3项;(3)其他级别项目54项。科研经费数量居于学院科研团队的领先位置。2005年以来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公开出版知识产权学术专著及教材12部。

+华南理工大学-2013-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全    称:华南理工大学 (学校国标码:10561)
 
学校属性: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录取批次:第一批 、提前批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 http://www.scut.edu.cn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五山校区)
 
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大学城校区)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及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3. 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
 
5.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6. 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按1:(1~1.2)投档(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
 
(2)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3)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广东省考生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外省考生将参考相应科目(或者等级考试选测科目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获得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但未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当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一个A一个B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创新班:我校今年开办八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经济学类、自动化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化学类、工程力学和数学与应用数学六个创新班为本硕、本博连读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8. 国际班:今年我校开办旅游管理国际班、公共管理类国际班、新闻传播学类国际班和工商管理国际班四个国际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学分、托福或雅思等语言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申请材料审核者第三、四年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9.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的处理办法:承认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但如果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我校不再给予加分优惠。我校在录取时对获得自主选拔入围、艺术特长生、体尖生等资格以及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
 
10.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高考原始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1.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凡报考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以港澳生身份报考联考,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2.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
 
13.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国防生、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生、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录取,依照我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可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国际班1-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收取;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一级学生公寓:900—12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13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15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招生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2.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3. 招生电话:020-87110737
 
4. 传    真:020-87111502
 
5. 招生咨询专线(2013年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7. 邮政编码:510640
 
六、其他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华南理工大学-2013-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有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1个博士点,199个硕士点,有工程博士(2个领域)以及工程硕士(25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类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保险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共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3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人。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3年将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共两个类别。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校2013年将在工学、理学等涉及9个学科门类共计123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校2013年将开设工程硕士(23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领域)、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37个专业领域的学历教育,毕业后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均可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数字是“5”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其它为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类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详细要求见下列第3条。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成人应届本科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当年经省级招生办备案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
 
我校今年将接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具体规定如下:
 
1.推免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一般都可申请到高等级别的奖学金(会计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中的软件工程领域等专业学位不纳入奖学金资助体系,详见本简章第七条:学费、奖学金及学制)。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12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相关说明。
 
5.除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6.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进行基础研究的理工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7”或“08”的专业)可以接收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2013年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50人。
 
(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获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08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3.公共管理硕士“02公共政策分析”方向只招收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推荐,集体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
 
4.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及工程管理硕士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所注册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学信网学籍所注册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报考);
 
4.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五)参加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在职人员。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经济与贸易学院“087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公共管理学院“120401行政管理”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报考经济与贸易学院单独考试者一般应为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在金融系统工作且有管理岗位经验。只接受合作委托培养单位推荐并集体报名。
 
6.非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特别同意,公共管理学院单独考试只接受合作委托培养单位集体推荐报考。
 
7.“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同上述第1条和第2条,报考专业由各大军区审核,一般要求是理工科专业。
 
(七)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面向行业培养、周末学习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类别考生。
 
3.采取周末授课形式,并结合所从事工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培养环节,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这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按培养协议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
 
4.开设学院及专业:法学院“030105民商法学”专业。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后,教育部将对考生学籍、学历信息集中审核,我校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审核异常的考生名单与处理办法,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根据往年经验,下列类别考生:2001年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获得军队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现役军人等,建议在现场确认报名前对所获得学历证书进行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的办法请参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频道的相关信息。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强军计划、初试选考“505素描”科目、选择在广州地区报考我校(包括推免生)的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下同),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4414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为现场确认报名点,并在11月11日-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强军计划考生不需要到我校现场确认)。
 
(2) 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非上述类别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4.2012年9月26-29日(每天9:00-22:00)是预网报时间,预报名报考信息有效。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的“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6高等教育学”、“040300体育学”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一(满分100)、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或644运动训练学和体育社会学(满分300分)共三个考试单元;其余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共四个考试单元。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中的数学(一、二、三),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二中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其它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同样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参照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政治、统考英语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数学科目按统考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的设置: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设置。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采用全国统一的政治理论的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安排“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外国语):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一试题;翻译硕士使用我校自行命制的翻译硕士英语试题;其余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二试题(英语二重点考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工程硕士各领域业务课一考试科目采用全国统考数学二科目(其中“工业设计工程”领域采用我校自行命题的“设计理论”科目,“物流工程”领域采用全国统考数学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业务课一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金融硕士采用统考数学三科目,其他专业学位类别试题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的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上述统考试题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7日8:30-14:30)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三)准考证发放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将不再给考生另外寄发《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在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13年3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届时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办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因学校对初试成绩水平有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在其所报考专业的排序高低与是否可获得复试资格无必然联系。
 
五、复试和体检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我校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按学科门类确定各类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的复试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才可参加复试。
 
我校将于2013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上网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60%。复试成绩在现场或网上公布,我校不再以书面方式寄送。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各自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13年拟接收1200名推荐免试生,除已明确招收推免生人数的专业(软件学院“083500软件工程”和工商管理学院各学术型专业,具体见专业目录),其他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一般占该专业(或学科)招生计划数的30-60%,个别专业最多不超过70%。
 
为鼓励校际合作以及支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育项目,我校将在《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之外另行安排专项计划,接收校内外调剂生源。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者再次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

七、学费、奖学金及学制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2013级硕士生暂拟按下表所列标准执行:

    1.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与奖学金标准及学制

录取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金额

学制(年)

学术型

一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

3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3

注: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理工科8000元/年、“13艺术学”门类各专业12000元/年、其他文科类7000元/年;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专业学位

一等奖学金

奖励第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

2.5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2.5

注:专业学位奖学金奖励对象仅为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学费标准:8000元/年。其他学位类别学费标准见第3条“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其奖学金由学院自设。

 

2.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总学费

(元)

学制(年)

委托培养硕士生学费

面向行业委托培养周末班

12000

36000

3

单独考试委培

30000

90000

3

其他委培

12000

36000

3

定向培养硕士生学费

少高计划

0

0

视所读专业定

强军计划

应届本科国防生

0

0

联合培养

由联培单位支付

23000

23000

 

3. 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 ,

学费收费类别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总学费

(元)

学制(年)

脱产学习自筹经费

(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领域

11200

28000

2.5

法律硕士

12000

36000

3

工商管理硕士(脱产班)

52500

105000

2

艺术硕士

20000

60000

3

翻译硕士

20000

40000

2

会计硕士

15000

30000

2

在职委托培养学习及自筹经费

(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

委培

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12000

30000

2.5

金融硕士

12000

36000

3

委培或自筹

法律硕士

12000

36000

3

公共管理硕士

18000

54000

3

工商管理硕士

在职班、外地班

35000

105000

3

国际班

第1、2年40000

第3年30000

110000

3

艺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20000

60000

3

翻译硕士

20000

40000

2

会计硕士

第1、2年25000

第3年8000

58000

3

 八、对外合作、校企合作项目

我校积极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包括双学位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换、交流、实习或游学项目等;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学、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工程、材料科学、化学工程、轻工食品、商学、高等教育、旅游与酒店管理等。

此外,我校还积极推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选派优秀学生前往国外一流的院校,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学费由国外大学免除,生活费及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广州市政府资助。近年来,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研究生派出国家多集中在北美、欧盟、日本、澳洲等教育和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派出院校也多集中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据统计,我校已获批的公派研究生有近70%被世界前200名知名大学录取,例如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等。

特别提示:

1.我校2004年开始与法国南特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双硕士项目,2009年成立中法信息与通信联合实验室。我校自2010年起已在电子与信息学院、电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等三个学院的相关学术型专业招收该项目硕士学位研究生。2013年继续开展该计划的招生。申请者需参加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达到推荐免试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如被该项目录取,则第一年在我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前往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在法期间第一学期主要学习理论课程(英文授课),第二学期主要在实验室实习,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法国南特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第三年回到我校进行论文撰写及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将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2. 我校和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Conservatoire National des Arts et Métiers,简称 CNAM)在两校交流合作协议框架下,双方同意进行“1+1+1” 的系统软件工程双硕士学位的联合培养合作项目,共同为世界著名法资企业培养国际化,复合型的软件工程硕士。2013年,我校拟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共两个学院招收攻读该项目“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达到推荐免试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如被该项目录取,则第一年在我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前往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巴黎),在法期间第一学期主要学习理论课程(英文授课),第二学期主要在企业有薪实习(月薪约1000欧元),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学位证书;第三学年返回华南理工大学,在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的论文答辩者将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上述两个项目详细介绍可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与校外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在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集集团等20多个单位设立了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通过参与或负责科研开发项目,科研能力可以得到迅速提升,同时也可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校外培养基地通常会给实习的研究生提供食宿方便和生活补贴。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将不负责任。

2.我校“素描”、“命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六门5xx科目代码的科目,考试时间为六小时(含考生午餐时间,其间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携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无任何标识的二号图纸若干张。

3.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提供代购教材服务。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我校在招生办主页提供2010、2011、2012年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的下载。

4.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亦为办公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教学论坛】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cut.edu.cn/law/index.htm

+华南理工大学-2013-博士教育

【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11个,2013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600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以公开招考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2.报考者的学位学历应满足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1)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符合以下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③获得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④具有下列之一的成果:
A.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
B.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
C.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报考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的条件是:
除满足(一)中第1、3、4、5条规定之外,硕博连读生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强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由本校研究生院规定),直接攻博生必须获得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三)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并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其责。
三、报考类别
(一)非定向
是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考生的培养费用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入学时不需交学费,在读期间由学校和导师共同资助奖学金。入学时,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毕业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二)定向
是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培养费用由中央财政拨款。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目前我校接收的定向培养博士生包括: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②对口支援广西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③对口支援贵州民族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三)委托培养
是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四)自筹经费
是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录取前,考生与录取学校签署自筹经费协议,培养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
考生的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
四、公开招考报名手续
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实行一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考前,应先征求所报考导师的意见。
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导师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只能接受广西大学高校教师报考。
1.网上报名:
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admissio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12月14日。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并缴交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名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12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因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11月12日—11月14日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外地考生可以邮寄报名材料和通过邮局普通汇款缴交报名费(汇款单上需填写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收款人姓名:周茜)。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委培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委托培养”的意见;
②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④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⑦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3.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因学校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原则限制在10%以内,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的报考材料将由各学院先行审核,学院可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提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时间等具体要求,通过书面材料审核者才可获得初试(笔试)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初试、复试。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3年3月16、17日
初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笔试时间为三小时(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园林设计等做图科目为六小时)。
考生选考初试科目时,应先征求所报考导师的意见。
考生可在4月上旬自行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并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 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各学科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以及不同学科特点,在不低 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的复试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才可参加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2~2):1。
复试时间暂定201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不另寄发书面成绩通知。
参 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境外 学历考生须携带学历认证证明原件)至报考学院查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持同等学力所有材料的原件至招生办公室查验。
考生在复试时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与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规定2013年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为1名,请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及时与导师沟通。
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复试为主)、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2013年录取的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将控制在10%左右(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工程博士考生),因而将优先录取以全日制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
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如现役军人),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研究生,此类考生在复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导师和学院说明。
考生可于2013年5月下旬从网上查询是否被录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被录取。
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七、学费与奖学金
学校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全部可获得学校提供的奖学金。
2013年招收的博士生中,100%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可以获得奖学金的资助(由学校、导师共同资助),资助力度为:在读期间的奖学金最低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400元, 按照学籍规定的学制时间逐月发放;超过学制规定时间后的第一年,对于取得一定学术成果的博士研究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将按原有 奖学金类别继续资助一年。另外,直接攻博的学制为五年,第一年由学校按奖学金类别给予资助,从第二年起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400元发放。
为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学科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的考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设立“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面向全校当年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博士新生设立。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0元,每年奖励25人左右,新生奖以生活津贴的形式,在新生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第一学年内前10个月按每月2000元发放。
为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设立了“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以下简称“优博创新基金”),对于学术成果突出的在校博士生和在工程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博士生,以生活补贴的形式给予资助,资助比例占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10%左右。资助标准最高可达5000元/月。
委托培养与自筹经费的博士生,每学年学费为4万元左右(以广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八、学制与学习期限
我校普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直接攻博生学制为五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为三年或四年,创新班直博生学制为四年,工程博士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九、其他
1.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者,必须向招生办公室提交报名表、专家推荐信(两份)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亦必须参加复试。其他要求、程序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admission)亦为办公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亦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华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