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9
中国计量学院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是一所具有鲜明的计量标准质量检验检疫特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中国工程院院士庄松林教授任名誉校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浙江省特级专家林建忠教授任校长。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东方休闲之都——浙江省省会杭州。学校占地面积1580亩,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亿元,纸质图书200万册。
学校现有49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农学、医药学、哲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200人,研究生1200余人,另有独立学院学生68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630余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1.5%。拥有共享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以及省特级专家、省“千人计划”、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等各类高层次学术带头人百余人。
学校现有省重中之重学科、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重点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具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现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及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实验室、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4个。
学校坚持“立足浙江,面向全国,依托行业,服务地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全面深入推进与地方政府及高新区、质检机构和行业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承担和完成了国家97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50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国家的3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在中外合作办学、师生交流学习、国际科研合作、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快速发展。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
教师:陶丽琴、余丹副、范晓宇、王璟、张奕峰、刘斌、徐楠轩、王晓芬、雷刚、董笃笃等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设有"三系一部"、"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多个教学、研究和服务机构平台。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计量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学院;国标码:10356。
第三条 办学地点:中国计量学院。
第四条 校址(含校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邮政编码:31001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中国计量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业唯一的本科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本科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中国计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条件者,经中国计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十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浙江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将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规定补调档。
(二)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进行投档,当加分考生的高考原始分与其他考生的高考原始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四)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五)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高考原始总分相同的情况,参考排序分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并结合学科会考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包括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保证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中(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田径项目成绩(在县级以上运动会正式比赛、省体育特长考试中)达到浙江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高中阶段获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武术、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等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
3.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或参加上海交通大学艺术特长专项测试获得复试准考证;或参加浙江大学艺术特长专项考核获得艺术特长生协议书;或在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艺术特长测试获得A级证书。
(七)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和奖贷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第一、二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一次,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学生住宿费标准按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间住5人为人均每学年1200元,具体入住将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如遇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有“绿色通道”制度,学校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为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71-86836060
(二)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三)E-mail:zsb@cjlu.edu.cn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五)院校网址:http://www.cjlu.edu.cn
第十六条 其他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主干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等教学部规定的法学核心课程以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贸易等知识产权专门主干课程。本专业突出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实务的特色。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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