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9
教师:崔利宏、杜荣霞、高峰、高树军、刘文鸽、刘研、彭庆雅、秦瑞芳、邵阳、宋杉岐、宋杉歧、孙英伟、王丽华、王蕊、王翔、王玉梅、吴会宁、许爱青、阎翅鲲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扎实、应用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实务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交叉型、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掌握理工学科的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法学核心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相关法律规范,强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理论学习和实务训练,使学生具有运用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方法分析问题的基本素质。
1.基本知识要求
学习理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鼓励学生通过自学考试系统掌握某一专业领域的理工学科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制度;掌握知识产权法相关理论知识和知识产权实务操作流程;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知识;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础知识。
2.基本素质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求实创新精神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遵纪守法,团结合作,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
3.基本能力要求
具备较为突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理工基础知识、法学理论知识、知识产权实务知识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具备与知识产权实务相关的信息检索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三、主干学科
法学、知识产权
四、核心课程
高等数学(Higher mathematics)、化工原理(Principles of Chemical Engineering)、法理学(Philosophy of Law)、宪法学(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民法学(Science of Civil Law)、刑法学(Science of Criminal Law)、商法学(Science of Business Law)、经济法学(Economic Jurisprudence)、民事诉讼法学(Science of Civil Procedure Law)、刑事诉讼法学(Science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Scien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知识产权基础(Elementa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专利法与实务(Patent Law and Practice)、著作权法与实务(Copyright Law and Practice)、商标法与实务(Trademark Law and Practice)。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知识产权实务观摩、知识产权工作见习、专利代理实务、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环节。
六、学制与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3至6年内完成学业。
七、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八、学生修读学分的要求
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75学分。其中,公共基础平台课程39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程27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程45学分,专业方向及提高拓宽课程28学分,公共选修课程4学分,实践环节课程32学分。
九、课程结构与学分比例
课程类型 |
课程内容 |
修习类型 |
学分数 |
学分比 |
公共基础平台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英语、计算机等 |
公共必修 |
39 |
22.3% |
学科基础平台课程 |
学科基础课 |
专业必修 |
27 |
15.4% |
专业基础平台课程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必修 |
45 |
25.7% |
专业模块课程 |
专业方向课 |
专业必修 |
14 |
8% |
提高拓宽课 |
专业选修 |
14 |
8% |
|
公共选修课程 |
素质教育课 |
限定选修 |
4 |
2.3% |
实践环节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大学生职业指导实践、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
专业必修 |
32 |
18.3% |
合计 |
175 |
100% |
十、教学活动时间安排表
时间分配
|
教学安排 |
入学、军训、毕业教育 |
寒暑假及节假日 |
|||
教学活动 |
复习考试 |
毕业实习、 毕业设计(论文) |
||||
124周 |
14周 |
16周 |
4周 |
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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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16 |
2 |
|
2 |
12 |
2 |
16+2 |
2 |
|
|
||
二 |
3 |
16+2 |
2 |
|
|
12 |
4 |
16+2 |
2 |
|
|
||
三 |
5 |
16+2 |
2 |
|
|
12 |
6 |
16+2 |
2 |
|
|
||
四 |
7 |
16+2 |
2 |
|
|
12 |
8 |
|
|
16 |
2 |
注:实践活动安排说明:
知识产权实务观摩与知识产权工作见习分别于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结束后的暑假安排,开学一周后进行实习总结。
高等数学(Higher mathematics)、化工原理(Principles of Chemical Engineering)、法理学(Philosophy of Law)、宪法学(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民法学(Science of Civil Law)、刑法学(Science of Criminal Law)、商法学(Science of Business Law)、经济法学(Economic Jurisprudence)、民事诉讼法学(Science of Civil Procedure Law)、刑事诉讼法学(Science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Scien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知识产权基础(Elementa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专利法与实务(Patent Law and Practice)、著作权法与实务(Copyright Law and Practice)、商标法与实务(Trademark Law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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