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8
华东政法大学于2003 年11 月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旨在培养懂科技、懂管理、懂法律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学院现招收知识产权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知识产权专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
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基本方略,为了顺应我国这一战略发展需要,我校整合了原有的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队伍,并引进了多位在全国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学者,于2003年11月正式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率先在国内探索以理工背景为基础、以法律与管理相复合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2004年获教育部特批在全国招收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在三年的本科教学实践基础上,2006年10月,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决议,并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了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三年来,通过知识产权学科间及跨学科间的交叉研究及知识产权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及法律学士的教学实践,现已在一些重要方面上形成了我们的研究优势和特点。
学院所有专业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大部分教师具有海外留学和访学背景。现有教授6名、副教授2名;博士生导师5名、专职硕士生导师9名,兼职硕士生导师5名;学院现已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分布面广、学历层次较高、海外资源丰富的师资队伍。学院教师获得众多奖项与荣誉称号,如上海市“中青年优秀法学家”、2010年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咨询专家、《美国版权协会杂志》编委会成员、全国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人才、校“我心目中的十佳教师”、校“韬奋学者”等多种荣誉称号。学院多名教师在中国科技法学会、中国知识产权学会、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中国版权协会等全国性的学会担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职位。
高富平(院长) 丁克(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黄武双(副院长) 何敏 王迁
王莲峰 王凌红 董美根 李秀娟 吴一鸣 唐春 李哲 张艳婷
刘光龙 曹丽荣 黄国群 侍孝祥 贺炯 尹腊梅
学院教师在教学和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院已经出版了《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电子商务法》等“知识产权专业核心课程系列教材”,已出版了学术专著和专业丛书19部,另10部知识产权专著即将出版;在《法学研究》等各种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承接国家、地方各级研究课题30余项;主办了两届“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技术壁垒与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战略高层论坛”等国际、国内高层次学术研讨会,在国际国内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影响与社会影响。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与博士后流动站,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第五。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72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80名。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二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二年。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学位有三大学科门类的32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3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除公共管理硕士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3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证明;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国防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
7.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1—7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1—7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第1、4、5、7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 具有优秀品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与作风,具有创新求真精神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并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 具有较好的法学、管理学及理工学科基本知识,较好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础理论及知识产权各学科专业知识;
(三) 能熟练运用所学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好解决知识产权领域里的理论与实际问题;
(四)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从事法律事务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能胜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司法与执法工作;能胜任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及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代理工作;
(五) 能熟练掌握与运用一门外国语,具有参与知识产权方面外事活动的能力。
二、 研究方向
(一)知识产权法;
(二)知识产权管理;
三、招生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政治理论;
2、英语或法语或日语;
3、专业综合考试:
(1)法学基本理论(含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2)专业基础知识(民法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任选其一)
4、专业考试:知识产权法学。
(二)考试方式
1、笔试(初试);2、面试(复试)。
(三)参考书目
1、宪法学:《宪法学教程》殷啸虎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俞子清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
4、民法学:《民法学》高富平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7月版;
5、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学》黄新民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6、普通化学:《普通化学》马家举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年8月版;
7、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法》吴汉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
(一)学习年限
1. 知识产权法学硕士生实行3—5年弹性学制,提前完成学习计划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进行论文答辩;
2.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生实行3年固定学制。
(二)学分要求与安排
1.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 70学分
2. 学分安排
课程学分:≥ 44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学分:≥ 22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12学分
选修课学分:≥ 10学分
研究环节学分:≥ 4学分
实习环节学分:≥ 2学分
学位论文学分:≥ 10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请见附件:“知识产权专业硕士生教学计划”
六、 教学社会实践
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基层锻炼等)。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应当有实践小结。
七、 学位论文
在第三学期,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量基本确定后,即着手收集、积累资料,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第四学期,经指导老师同意,确定论文写作提纲,并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第五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到业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或调查研究,为写论文进一步收集资料,在可能的情况下写出论文初稿。
第六学期全部时间写出论文,论文初稿写好,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定稿。
八、教学与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以自学为主,适当安排指导性的讲课和课堂讨论,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学指导,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自学效果。研究生学习每门课程要写读书笔记或文章,每年应交学年论文一篇。
培养研究生的方式应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法。指导教师除任课外,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要抓早、抓紧、加强指导,配合抓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为培养有较高水平的国际经济法专门人才而努力。
研究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坚持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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