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1.05
烟台大学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经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来校援建,并把支援烟大纳入长期工作计划。1990年成立了“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使烟台大学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和高水平的发展。建校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以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师生员工的不懈努力,烟台大学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本科教育基础扎实、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水平显著提高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2012年获批成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现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 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截止到2013年底,馆藏印刷型图书148万余册、报刊合订本24万余册,每年订阅印刷型中外文报刊2200余种。引进电子图书170余万种,电子期刊3.1万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校园内建有骨干万兆以太网。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经济法学教授金福海为第三任院长,现任院长是民法学教授张平华。2012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2013年依托法学院设立的烟台大学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6所,2013年“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及实践基地建设。在质量工程建设方面,法学院在已有的教育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课和4门山东省精品课、9门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特色课等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民商法学入选首批120门中国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2001年法学院成立英美法研究中心,自2006年起已连续开办7届英美法方向班,由具有美国律师资格和JD学位的外籍教师授课,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目前累计培养学生500余人。法学院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扬弃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导入探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比较法、案例法等适合于法学专业特点的先进教学法,利用已经建立的法学实训教学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平台,逐步加大并完善与实务部门互相聘用、联合培养的机制。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54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1人,具有博士学位者452人,占专任教师的36%。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的80%。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 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教学名师”9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5名。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名。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法学家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有2位教师先后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6位教师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有两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科科学突出贡献奖”,两位教师荣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称号,2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 除专任教师外,法学院聘请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和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由海内外名师组成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奥地利国家科学院院士、欧州侵权法研究院创始院长Homulet Koziol教授、英国Bristol大学法学院Ken Oliphant教授、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院长Dunken French教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李国利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教授等为客座教授,聘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的多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此外还从司法实务部门聘请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学者和法官担任兼职教授。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科研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6项,教育部课题16项,其他省部级课题70余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2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200余篇;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60余项(其中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山东省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2项)。法学院教授还作为民商法专家参加了国家的立法活动,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等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针对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设置的法律硕士专业,旨在培养适合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司法务等职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该专业以学习法学专业理论为主,实践法律实践为辅,采取校内导师为主,实务导师为辅的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该类型的研究生不设专业方向,但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本科专业知识背景和兴趣,适当选修某些专业方向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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