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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更新时间:2016.01.21

【所在地区】:北京市
【网址】:点击进入网址
电 话:(010)6275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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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单位简介】
1986年12月,北京大学成立跨学科的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直属学校领导,成为国内第一批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教学研究工作的专门机构,这个中心为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适应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规模化需求,在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罗豪才教授富有远见的推动及香港星光传讯集团董事长黄金富博士的鼎立资助下,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于1993年成立,这是中国高校中第一家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制度,由北京大学领导,挂靠在法学院,并由董事会监督管理。董事会由17 人组成,董事长为黄金富博士;副董事长三人,由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教授、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先生、北京大学副校长何芳川教授担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由时任法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担任;秘书长为郑胜利教授,主持日常工作。
2009年10月,原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事会决议改董事会为理事会,实行理事会管理、院长执行制。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由法学院院长兼任,现任为张守文教授;常务副院长为法学院张平教授,主持日常工作。
学院在十六年的人才培养和科研活动中始终得到海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中国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做出了突出贡献。
【师资力量】

名誉教授:

阿帕德·鲍格胥博士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1973年至1997年)

加米尔·伊德里斯博士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1998年至2008年)

弗朗西斯·高锐博士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2008年至今)

 

兼职教授:

高卢麟 原中国专利局局长

段瑞春 中国科技法学会会长

郑成思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

王正发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级顾问

应 明 中国软件登记中心高级顾问

 

现任教学研究人员:

张 平 教授 法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专利法、版权法、互联网法

曲三强 教授 法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国际公约

杨 明 副教授 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互联网法

刘银良 副教授 法学博士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生物技术法、专利法、国际公约

刘东进 副教授

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许可证贸易

 

校外兼职法律硕士导师:

文希凯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

何越峰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协调管理司副司长

董葆霖 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

杨叶璇 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副巡视员

许 超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专员

杨林村 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主任

程永顺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刘凤鸣 微软公司亚洲副总裁

徐家力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董永森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庞正中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大学-2015-法学硕士教育

【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28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240名(含推荐免试生130名),法律硕士(法学)40名(全部以推荐免试方式招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考试(限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不限学科专业。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任选一门
③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差额复试的时间为3月下旬。复试形式为笔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学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
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强化法学基础课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已开设17个方向,即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卫生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电子商务法、民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培养计划。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自入学起即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试点开设五个专业培养方向,即金融法、财税法、商法、国际商法、电子商务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培养计划。
2、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高级课程特别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者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3、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累计完成至少为期四个月的专业实习,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
4、实行导师组基础上的双导师制,本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6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拟定为44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2010年起,法学院在学校资金配比和社会资助等多方筹集资金,建立了专门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辅以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保障更多优秀生源在北京大学不断优化的法律硕士项目之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1、奖学体系,由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和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2、助学体系,由国家助学贷款、法律硕士院长助学金和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三部分构成。
上述法律硕士奖学助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到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奖学助学栏目查询。
 
八、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可向法学院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其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九、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
 
十、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法硕(非法学)(010)62755028
法硕(法学)(010)62757184
地址:北京大学凯原楼107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邮编:100871
【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

学制:三年  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6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专业方向必选课(19学分)、专业方向的高级课程(8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 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1.政治30810310                  48学时            3学分

2.英语30810010                  64学时            4学分

3.法理学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02910153               32学时            2学分

10.经济法总论02910113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12.国际私法02980031             48学时            3学分

二、专业必选课程(共计19学分)

1、知识产权法02910022           48学时       3学分

2、民法分论 02910122            64学时       4学分

3、法律实务专题02910144         48学时       3学分

4、专利法(与法学合02916030)   48学时     3学分

5、商标法(与法学合02916020)   48学时     3学分

6、著作权法(与法学合02911023) 48学时      3学分

三、专业高级课程(必修  共计8学分)

1.竞争法(与法学合02910311)                       32课时        2学分

2.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专题(与法学合02916280)     48课时        3学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与法学合02911001)         48课时        3学分

四、限制性选修课程(无学分要求)

1.国际经济法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

2.知识产权法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

3.民法分论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

4.刑法分论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商事法律制度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6.企业法与公司法02912670    48课时             3学分

7.金融法与证券法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

8.财税法学02916370          48课时             3学分

9.法律实务专题02910144       48课时             3学分

(1)司法实务与前沿           32课时             2学分

(2)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     32课时             2学分

(3)合同法实务               32课时             2学分

(4)北大评案 法律思维        48课时             3学分

10.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32课时       2学分

除此之外,还可适当选修本院其他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五、专业实习(3学分)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做好实习鉴定并及时填写实习鉴定表,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给出成绩和评阅意见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

六、毕业(学位)论文

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