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4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在八十余年的辉煌历史中,法学家群星璀璨,王宠惠、张志让、梅汝璈、杨兆龙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复旦执教,形成了复旦法学特有的精神特征。后虽几经改组与调整,但依然薪火相传。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新法学院成立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已设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七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00年起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我院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和“涉外型”等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两个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位,其中31位教授,17位副教授,8位讲师。复旦法学教师在教书育人、研究学术、服务社会有优良传统,努力为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实现社会正义做贡献。建国以来,张志让教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昌道教授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孙南申教授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笑侠教授获“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和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张乃根、董茂云、龚柏华、谢佑平、季立刚、王志强、陈力等7位教师获得“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有8位教师获“上海市育才奖”;孙笑侠、谢佑平、赵立行等3位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胡华忠老师入选上海市阳光学者人才计划;王志强教授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人才计划;杜宇、杨严炎等2位教师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人才计划;朱淑娣、陈力、王志强、白江、许凌艳、徐美君、梁咏、刘志刚等8位教师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新法学院成立以来,我院教师先后承担3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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