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7
张玉敏, 张耕,李雨峰,廖志刚,邓宏光,黄汇, 易健雄, 曹伟,刘有东,秦洁, 马海生,牟萍,郑重,康添雄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中心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重庆市科委、重庆市教委等研究课题20余项,参与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修改的研究、论证工作,经常为法院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研究人员出版专著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管理世界》、《现代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杂志发表论文200余篇,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保护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来源:西南知识产权网)
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拥有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 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学专业刊物《现代法学》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并被国际权威机构评为世界著名期刊,成功入编CS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
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在法学教育方面,成为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在全国法律界有良好影响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为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外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非本校教职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2.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
二、申请材料 凡申请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请向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培养(工作)单位鉴定意见表》、《专家推荐信》(在我校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代表作复印件;
3.近期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我校常年接收申请,可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工作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杨雪 江燕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传真:023-67258276 Email:xzbshldz@gmail.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宝圣大道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 邮编:401120 现场报名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勤业楼5007室
四、审定程序 我校于每年6月和12月组织进站面试考核,根据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择优招收。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将拟招收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其审定通过后,发放进站通知书,办理进站手续。
五、招收名额 全年预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9名。
六、招收方向(见附件)
七、职称评审和重庆市资助经费
1.职称评审:进站从事研究工作满一年,业绩突出、研究成果有较高理论或实用价值并得到相关部门鉴定认可,且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两名导师署名、我校考核推荐,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并免考职称外语、计算机。
2.重庆市资助经费: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两年。研究项目特别资助分为一等资助20万元/次,二等资助10万元/次,三等资助5万元/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同时申请以上两项资助。
八、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校、企事业单位人员前来申请,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丰硕者,学校可择优留用! 附件: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方向.doc
http://202.202.80.9/rsc/Upfiles/Article/20114111278132.doc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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