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08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于1992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拥有一流的专家队伍、正直精邃的学术传统、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丰富多样的法学图书,是培育中国民主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和法学研究所的双重领导下,按照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面向国内外招收和培养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在14个法学专业领域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有40名研究员(教授)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设立以来,先后招收了384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其中的258位已期满出站,另外126位仍在站从事研究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工作期间,视为法学研究所科研人员。近年来,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机构的博士后工作站强强联合,共同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进一步创新了法学博士后的工作机制和培养模式。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繁荣发展中国法学研究、推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世界,迫切需要大量高素质高层次的法学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将再接再厉,不断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力度,为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博士加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学术著作、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资料翻译和文献整理等形式向社会各界提供科研产品。建院以来,共出版学术著作4293本,科学论文54517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7268份,翻译著作2787本,翻译论文16108篇,以及相当数量的古籍整理、校勘、注释、各种工具书和普及读物。年平均出版学术著作300本、科学论文3890多种、研究报告510多篇。
这些科研成果阐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及政策咨询;为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施方案;整理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和吸收世界各国的优秀科学文化,推动学科建设。许多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考古》、《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文学评论》、《世界经济》等82种学术刊物,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学术信息。以出版学术著作为宗旨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科文献出版社和经济管理出版社也出版了大量社会科学研究著作,为中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公告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优秀法学人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课题
(1)中国特色审判权运行体系研究;
(2)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3)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
(4)完善民事审判权、执行权、检察权相互关系研究;
(5)传媒与司法关系实证研究;
(6)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
(7)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8)涉互联网交易案件的法律适用;
(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
(10)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研究;
(11)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12)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二、招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博士学位(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敬业爱岗。
5.单位同意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给予时间保障。
6.能够严格按照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要求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必须能够按照博士后工作站的要求,能够准时完成所交办的各项研究任务。
7.部分研究题目要求全职在站研究;其他课题根据要求,必须有一定的在站研究时间保障。
三、申请时间 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3月15日止。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通过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申请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向博士后流动站提交网络申报信息,经初审合格后,需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经初审合格后,需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提交以下纸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1式4份。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1式4份。
3.《专家推荐信》1式4份。(两位专家推荐,其中一位为申请人的博士期间的导师)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式4份。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式4份。
6.身份证复印件4份。
7.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政审材料1式4份。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给予博士后研究时间保障的书面材料。
9.博士论文1份、学术成果代表作2项。
10.北京同仁医院体检表(面试考核后提交)。
六、面试考核 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全体申请人员针对各自的申报题目进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择优招录。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相关政策请查询全国博管会(“中国博士后网”)有关规定,或联系设站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书面材料请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缪树蕾 孙秀升 电 话:010-64065527 通信地址:(邮编100720)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邮 箱:postphd_law@cass.org.cn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010-67555912 67555918 通信地址:(邮编100062)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邮 箱:limingpeking@163.com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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