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12
【培训主题】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培训班
【培训师资】
山东高院副院长李静
【培训对象】
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法官。
【培训单位简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诞生于1950年8月,截至2000年6月,山东省共有17个市(地)中级人民法院,141个基层法院,745处派出法庭,还设有青岛海事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设3个基层铁路运输法院)。
【培训课程内容】
知识产权审判司法政策的理解与适用。
【培训课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在知识产权司法中占据着特殊的重要地位。人民法官要结合知识产权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结合知识产权自身的特点和属性以及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实践,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这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妥善处理好依法办案与自由裁量的关系、适用法律与认定事实的关系、个案处理与社会效果的关系,使知识产权的保护恰如其分,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科技进步、知识创新和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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