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1.27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在八十余年的辉煌历史中,法学家群星璀璨,王宠惠、张志让、梅汝璈、杨兆龙等著名法学家都曾在复旦执教,形成了复旦法学特有的精神特征。后虽几经改组与调整,但依然薪火相传。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新法学院成立后,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已建成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已设国际法、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七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自2000年起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我院法学一级学科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获批设立“复合型”和“涉外型”等两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两个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位,其中31位教授,17位副教授,8位讲师。复旦法学教师在教书育人、研究学术、服务社会有优良传统,努力为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实现社会正义做贡献。建国以来,张志让教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昌道教授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孙南申教授曾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笑侠教授获“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和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张乃根、董茂云、龚柏华、谢佑平、季立刚、王志强、陈力等7位教师获得“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有8位教师获“上海市育才奖”;孙笑侠、谢佑平、赵立行等3位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胡华忠老师入选上海市阳光学者人才计划;王志强教授入选上海市曙光学者人才计划;杜宇、杨严炎等2位教师入选上海市晨光学者人才计划;朱淑娣、陈力、王志强、白江、许凌艳、徐美君、梁咏、刘志刚等8位教师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
新法学院成立以来,我院教师先后承担3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
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
拟招收硕士生36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 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含2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日,下同)、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需提供成绩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者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一)中第1、2、4、5项条件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报名办法: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现场确认:
1.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3种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确认,完成上传照片、交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进行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备好: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淡蓝色背景)
(2)银行卡(可用于交费的银行卡详见复旦大学收费服务平台银行卡列表http://payment.fudan.edu.cn/help/creditCard.htm)
2.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交费和拍照等手续。
3. 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时进行审查,届时请带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6日(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3种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属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一)凡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只招西医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中西医临床方向可兼招中医临床本科毕业生,历届生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复试时须交验此证;无证报考者,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住院医师项目原则上只招收应届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二)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生物综合: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进化论;(4)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5)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6)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7)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脑科学研究院自2012年度起,进行长学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其中,数学、物理两院系均大幅减少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改为主要从应届本科生中招收长学制“直博候选人”,具体方案详见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即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此类硕士生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培养类别一般为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或自筹经费培养(非在职人员),学费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及有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http://www.cwc.fudan.edu.cn/)。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且后面带“★”者为自设专业。
(四)我校招收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住院医师)、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简章另行制订。
(五)若201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 .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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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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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生、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如哲学)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参见《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系备注栏。
② 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 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4、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7、报考非定向或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类别);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2年12月1日至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上传材料具体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按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在所报考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9日至10日。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 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加试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下午;② 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其它
(一)体检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三)备注
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且后面带“★”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为兼职教授。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请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cwc.fudan.edu.cn)。
九、招生改革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于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政策,2007年又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2013年,我校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的单位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学系、上海数学中心、上海医学院(基础与临床、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护理学院、生物医学研究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脑科学研究院)等。
2013年我校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和物理学系并新增脑科学研究院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长学制招生、培养改革,主要招收本科起点长学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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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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