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19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监督,规范案件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结合专利行政执法档案的特点,现制定《广东省专利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归档办法》及有关式样,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广东省档案局或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联系(省档案局联系人:李彩香,联系电话:83132954;省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刘嵘,联系电话:87610019)。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档案局
二○○三年十月九日
(一)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转办单、工作材料;
(二)内容相同的重份材料;
(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立卷说明》的内容包括:本年度执法工作概况;本年度文书立卷情况(含立卷工作的组织情况、文件材料完整与否、案卷数量、有何缺陷和问题等)。《档案目录》必须汇编一式三份,作为档案室基本的检索工具和进馆档案的移交目录。
版权所有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资料库"研究课题组 技术支持:广州万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110105435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备12039890号-2)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