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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 法条释义:法条内容的解释。
  • 制度沿革:法条对该条涉及制度的发展沿革情况。
  • 相关规定:实施细则、相关法律对该条涉及制度的规定。
  • 学理解析: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该条款涉及制度的认识。
  • 司法案例:涉及该条款制度的司法案例。
  • 他山之石:国际条约、主要国家和我国其他法域(如台湾)对这一制度的规定。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紧急查处假冒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名义出版发行的《2008北京奥运会歌曲大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03

【发布部门】:安徽省-地方政府部门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权[2008]第7号
【发布日期】:2008.07.07
【实施日期】:2008.07.07

各市版权局:

近日我局接到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来函,称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以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名义出版发行的《2008北京奥运会歌曲大全》CD唱片一套共三张(此出版物的封面、封底见附件),该出版物中的《我们准备好了》、《北京欢迎你》、《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在蓝色星球上》、《北京、北京,我爱北京》、《奥运北京》、《微笑北京》、《点燃激情、传递梦想》、《万山之颠》、《每个人都是第一名》、《圣火》、《在这里》等歌曲的著作权归属该组委会。目前,在奥运会主题歌曲方面,该委仅授权中国唱片总公司一家出版发行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歌曲专辑》。因此,该委认为,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发行的行为直接违反了著作权法律,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依法查处。

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被诉出版物并非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系假冒该社名义出版的侵权制品,不仅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出版社的声誉。请各市版权局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音像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如发现上述侵权出版物,要立即收缴并报我局,对涉案当事方依法进行查处。

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是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利用奥运机遇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各市版权局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严肃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于720日前径报我局版权处。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