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12.2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促进我市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充实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和社会行业协会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
市版权局:承担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向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培训工作。
市经贸委: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外经贸局: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国资委:加强对推进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推进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市工商联、市民营办: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进行督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莱芜监管分局:加强对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莱芜市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推进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
市信息中心: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区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推进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本行政区划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
(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国资委、工商联、民营办、银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分别确定4-5个试点单位,首先推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然后以点带面,依次推进。
(三)抓好典型,促进工作。坚持抓两头,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四)具体步骤
1.调查摸底。8月底前,市经贸委、国资委、工商联、民营办、银监会、保险行业协会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布局和数量,以及使用软件的相关情况摸底调查,制订本行业、本辖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确定首批试点单位名单,报市版权局。
2.学习培训。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举办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动员培训会,9月份,召开全市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负责人、市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协会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动员大会,同时邀请微软、金山等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培训。并于2007年11月底之前初步完成首批示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原则,指导全面工作。
3.自查自纠。市国资委、工商联、民营办、银监会、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所属企业对自身使用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现有的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并检查各自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是否具备合法必要的授权使用文件。
4.以点带面。积极推广试点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经验,对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力争12月底全面完成正版软件更换使用工作。
5.检查督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其管理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督导。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求依法进行监督。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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